刘宽忍因受贿与贪污被判刑十五年

更新时间: 2026-09-04 浏览:1070

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31日公开宣判前民进中央副主席、陕西省政协前副主席刘宽忍的受贿和贪污案。刘宽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三百万元;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,处罚金五十万元。最终决定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,罚金合计三百五十万元,并要求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孳息归国库或返还给受害单位。

经过审理发现,从2006年到2025年4月,刘宽忍利用其在陕西省文化厅和政协等职位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项目承接、职务提升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,合计超过4146万元。特别是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,其还通过制造虚假演出和合同等手段,骗取公款739万余元。

法院认为,刘宽忍的行为属于特别严重的受贿和贪污罪,依法应受惩罚,并合并处理。同时,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并积极退还部分赃款,法院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和减轻处罚。案件于2026年6月12日开庭审理,庭上检察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,刘宽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30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。 龙8头号玩家